大連土地使用權到期以後怎麼處理

大連土地使用權到期以後怎麼處理

1、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到期後的處理:根據《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2、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到期後的處理: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經批准准予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前款規定未獲批准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