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權是用益物權嗎

租賃權是用益物權嗎

本問題由高頓CPA研究院主任、上財商學院EDP特聘講師、《CPA四維考霸》主編鬱剛老師爲您解答:租賃權不是用益物權。租賃權是承租人對他人所有之物,進行排他性的佔有、使用、收益的權利。用益物權是非所有人對他人之物所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權利。一、租賃權租賃,是指一方將特定物交於他方使用收益,他方支付租金並於租賃關係終止後返回租賃物的契約。租賃權,是指承租人對他人所有之物,進行排他性的佔有、使用、收益的權利。二、用益物權比如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地役權、自然資源使用權(海域使用權、探礦權、採礦權、取水權和使用水域、灘塗從事養殖、捕撈的權利),這些都屬於用益物權。三、兩者的聯繫1、兩者都是以物的使用收益爲目的的權利2、兩者都以對物的佔有爲前提3、用益物權和租賃權的客體可以是不動產,也可以是動產。4、用益物權和租賃權的產生都是基於債權契約,都是佔有別人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