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租賃備案的期限是多久

土地使用權租賃備案的期限是多久

土地使用權租賃備案的期限是依法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承租國有土地的,承租人應當在簽訂租賃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內,持土地租賃合同和其他有關證明文件申請承租國有土地使用權登記。

【法律依據】

根據《土地登記規則》第三十條,有出租權的土地使用者依法出租土地使用權的,出租人與承租人應當在租賃合同簽訂後十五日內,持租賃合同及有關文件申請土地使用權出租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