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證明分居兩年

怎麼證明分居兩年

能證明夫妻分居的常見證據: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2、雙方簽訂的夫妻分居書面協議,一定是要書面的,口頭協議必須對方承認;3、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書面分居文書;4、雙方來往的書信、電子郵件等能證明雙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實;5、人證也可以。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鑑定意見;(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爲認定事實的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