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討個人債務要有什麼條件纔有效

追討個人債務要有什麼條件纔有效

追討個人債務的條件:

一、證明債權債務關係存在的證據。

二、證明債務人主體的身份資料。

三、要有最好有債務人的財產線索。

四、要注意訴訟時效。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