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有土地證需要怎麼賠償

拆遷有土地證需要怎麼賠償

有土地證的拆遷還是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進行賠償,《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規定,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1、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2、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3、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