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勞動爭議的原則有哪些

調解勞動爭議的原則有哪些

勞動爭議調解的原則有:

1、事實清楚原則。所謂事實清楚原則,是指在仲裁程序中,應當堅持在查明事實、分清責任的基礎上,才能進行調解的原則。

2、自願原則。所謂自願原則,是指在仲裁程序中,是否進行調解,能否達成協議,完全取決於雙方當事人的自願。

3、合法原則。所謂合法原則,是指在仲裁程序中,調解活動和協議內容,都必須符合勞動實體法和仲裁程序法的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第11條規定,經調解達成協議的,製作調解協議書,雙方當事人應當自覺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