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傷殘鑑定如何進行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如何進行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在傷情穩定後即可進行。按照我國目前的法律規定,因爲傷殘鑑定不接受公民個人的鑑定申請。

所以一般都是通過當地的交通管理部門比如交警隊,或者律師事務所等機構予以委託,在法院訴訟階段還可以由人民法院代爲隨機抽取鑑定機構。

一般的縣區醫院附近都會有相應的具備鑑定資質的單位,對於肢體等傷殘等級的鑑定都在其業務範圍內。

但是有些特殊的,比如嗅覺、視覺、精神病的鑑定一般只分布在地市級或省會級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