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傷殘鑑定是誰承擔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是誰承擔

鑑定費由敗訴方承擔,因爲鑑定費屬於訴訟費用範圍。

需要傷殘鑑定的,由當事人或其代理人向交警大隊提出傷殘鑑定申請,大隊在作出初步審查後,向傷者發出《傷殘鑑定預約通知書》;傷者持《傷殘鑑定預約通知書》按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到指定的地點接受檢查和評定。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76條,當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實的專門性問題向人民法院申請鑑定。

當事人申請鑑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具備資格的鑑定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當事人未申請鑑定,人民法院對專門性問題認爲需要鑑定的,應當委託具備資格的鑑定人進行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