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鑑定費由誰承擔

交通事故鑑定費由誰承擔

按照《訴訟費用繳納辦法》誰主張誰負擔的原則,由舉證方支付的鑑定費用,僅僅指在訴訟過程中由舉證方先墊付,如果最後確定責任在於哪方則人民法院在案件審結後會在裁判書中確定由哪方最後支付。

其次,敗訴方承擔訴訟費用是訴訟費用承擔的一般原則。是對敗訴方消耗司法資源的一種制裁,是基於司法資源與訴訟費用相一致的原理,訴訟費用由敗訴方承體現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可以防止民事主體濫訴,減少和防止司法資源無味的浪費,維護國家主權和其經濟利益。

最後,受害人的傷殘鑑定行爲是爲了維護自身的合法利益,明確權利和責任,使訴訟順利進行,其鑑定結果也與被告的違法行爲有因果關係。當事人進行的是有根據、有必要的鑑定,因此支付的相關費用理應由加害人承擔。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通知》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