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修車期間交通費由誰承擔

交通事故修車期間交通費由誰承擔

交通事故中,損壞車輛在修理期間給汽車所有人造成的合理交通費,由交通事故全責方承擔,但以實際票據爲準,如有還有其他賠償費用,應要求全責方及時承擔,當事人自願承擔的除外。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