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使用權房能出租嗎

北京使用權房能出租嗎

北京使用權房若未經出租人同意,承租人無權轉租房,若承租人事先與出租人協商此事並達成一致則可以對外轉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24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依據這個規定,承租人無權擅自轉租房屋,即使原租賃合同中並未明令禁止轉租,承租人也無這個權利。

在租賃合同中明確‘‘承租人有權轉租”,在轉租前,承租人的轉租行爲取得了出租人的同意。這種同意,律師建議一定要是書面的,以免爭議。在轉租行爲發生後,原出租人認可轉租

行爲。律師同樣建議,一旦原出租人認可,轉租的雙方一定要取得原出租人的書面認可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