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要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

爲什麼要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

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原因有:

(1)勞動合同是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法律形式。

(2)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確定權利義務的依據。

(3)勞動合同是勞動行政部門行使勞動監察權的法律依據。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