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徵地補償標準的規定是什麼

莆田市徵地補償標準的規定是什麼

莆田市徵地補償包括土地補償費,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費,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爲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土地管理法》四十七條的規定,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爲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