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鑑定期間不上班是否可以

工傷鑑定期間不上班是否可以

工傷鑑定期間可以不上班。

工傷鑑定期間不需要上班,單位應當按照傷情對應的停工留薪期支付工資,俗稱誤工費,但前提是在勞動仲裁當中提起。

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或者醫療機構書面證明需要繼續休養的,可以繼續休養。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九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中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時,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如果工傷是由於第三人造成的,則由第三人承擔工傷醫療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