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期間換工作可以嗎

工傷認定期間換工作可以嗎

如果職工在工傷認定期限,同單位解除了勞動關係,則工傷認定期間換工作是沒問題的,不會影響到後續的賠償。但是職工並未辦理離職手續就換工作,可能會構成雙重勞動關係,這在法律上是不允許的。

【法律依據】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