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產權變更需要交納哪些稅呢

房屋產權變更需要交納哪些稅呢

房屋產權變更需要交納的稅包括契稅、個人所得稅、印花稅、測繪費、房屋產權登記費等。房產產權變更是指通過轉讓、買賣、贈予、繼承遺產等方式獲得房產,併到房屋權屬登記中心辦理的過戶變更的手續。

引用法規:《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

財產轉讓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契稅暫行條例》第三條

契稅稅率爲3-5%。契稅的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幅度內按照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並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第九條

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稅徵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在契稅徵收機關覈定的期限內繳納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