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登記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土地使用權登記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土地使用權登記的法律規定是:

1、土地登記實行屬地登記原則。申請人應當依照本辦法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登記申請,依法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土地權利證書。

2、國家實行土地登記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從事土地權屬審覈和登記審查的工作人員,應當取得國務院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土地登記上崗證書。

【法律依據】

根據《土地使用權登記管理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土地登記,是指將國有土地使用權、集體土地所有權、集體土地使用權和土地抵押權、地役權以及依照法律法規規定需要登記的其他土地權利記載於土地登記簿公示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