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繳稅款的附加稅怎麼申報

預繳稅款的附加稅怎麼申報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人異地預繳增值稅有關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74號)第二條規定,“預繳增值稅的納稅人在其機構所在地申報繳納增值稅時,以其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稅額爲計稅依據,並按機構所在地的城市維護建設稅適用稅率和教育費附加徵收率就地計算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因此,已預繳的稅款無需重複申報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