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權房和使用權房如何辨別

產權房和使用權房如何辨別

產權房和使用權房辨別依據如下:

1、概念。產權房是指依法擁有房屋權及土地使用權的房屋。使用權的房屋是指公房的承租人使用的房屋,使用權人就是承租人。

2、產權。產權房業主對房屋享有佔有、使用、處分的權利,並且,業主還可以將該房屋進行抵押貸款。在房地產登記機關,業主是房屋的權人和土地使用人。業主的房屋可以自行出租、出售,也可以繼承、贈與。使用權房產權歸國家所有,承租人不得擅自轉讓承租權,也不得拖欠租金,也不得出租、出售房屋。但是,國家爲了保護承租人的合法權益,承租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如果房屋拆遷,則業主應當合理安置承租人,給予承租人安置同樣面積的房屋承租。當然,經雙方協商一致,也可以給予相應的貨幣補償。

3、性質。一種是單位的福利房,這樣的房屋的產權是單位的,個人只有居住權,單位可以隨時收回,還有就是小產權房,多數是由舊村改造或還建的,大產權是村子裏的,個人手上只有使用權和居住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