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關於民事訴訟怎麼旁聽

在我國關於民事訴訟怎麼旁聽

根據《人民法院法庭規則》第九條,公開的庭審活動,公民可以旁聽。旁聽席位不能滿足需要時,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申請的先後順序或者通過抽籤、搖號等方式發放旁聽證,但應當優先安排當事人的近親屬或其他與案件有利害關係的人旁聽。

下列人員不得旁聽:

(一)證人、鑑定人以及準備出庭提出意見的有專門知識的人;

(二)未獲得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

(三)拒絕接受安全檢查的人;

(四)醉酒的人、精神病人或其他精神狀態異常的人;

(五)其他有可能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人。

依法有可能封存犯罪記錄的公開庭審活動,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組織人員旁聽。

依法不公開的庭審活動,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任何人不得旁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