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關於反訴的規定有哪些

民事訴訟法關於反訴的規定有哪些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一條,原告可以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被告可以承認或者反駁訴訟請求,有權提起反訴。

第一百四十條,原告增加訴訟請求,被告提出反訴,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可以合併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