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反訴費用標準有哪些規定

民事訴訟反訴費用標準有哪些規定

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八條,被告提起反訴、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人民法院決定合併審理的,分別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第二十二條,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納訴訟費用通知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反訴案件由提起反訴的當事人自提起反訴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