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情形都有哪些

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情形都有哪些

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情形有::

(一)一方賭博所借的債務。

一方賭博所借的債務,由於該債務未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屬於一方個人不合理的開支,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範圍,因而應由舉債人個人自行承擔,配偶另一方不承擔償還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一條規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爲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係不予以保護”。

(二)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另一方能夠證明該債務確爲欠債人個人債務。

《婚姻法解釋(二)》第24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爲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19條第3款規定情形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