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房抵押權怎麼實現

期房抵押權怎麼實現

抵押權實現的前提條件是財產抵押所擔保的主債務履行期限業已屆滿,債務人未履行其債務,抵押權人未受清償。

期房抵押權的實現是指抵押權人在其債權己屆清償而未獲清償時,有權依法以折價或拍賣、變賣等方式處分抵押的期房,從而得到優先受償的法律行爲。要想抵押權有效,必須滿足這三個條件:

1、抵押人是期房的預購人。

2、須簽訂有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

3、期房抵押必須辦理抵押登記。

【法律依據】

《擔保法》第三十三條本法所稱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本法第三十四條所列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爲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爲抵押人,債權人爲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爲抵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