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每月按照多少標準定額扣除

納稅人每月按照多少標準定額扣除

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準爲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項所列城市以外,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爲每月1100元;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爲每月800元。

納稅人的配偶在納稅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視同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轄區戶籍人口,以國家統計局公佈的數據爲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