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個人所得稅附加六項扣除標準

新個人所得稅附加六項扣除標準

新個人所得稅增加了6項專項附加扣除是指納稅人有發生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的支出,即可享受稅費減免。

1、子女教育:納稅人的子女年滿3週歲,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2、繼續教育:在學歷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最長扣除時間48個月。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

3、大病醫療: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後個人負擔(指醫保目錄範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根據實際超出金額扣除,最高扣除額度爲80000元。

【法律依據】: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是指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