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最高年限是幾年

土地使用權最高年限是幾年

土地使用權最高年限是70年,自取得該地的土地使用權之時算起。房改房的產權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時間以該地塊地上房屋參加房改之後第一個繳納土地出讓金的房屋爲準。經濟適用房的使用年限爲50年。

【法律依據】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辦理土地使用權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並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