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包括:1、管理規範和發展計劃方面;2、與公衆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方面;3、公共資金使用和監督方面;4、政府機構和人事方面;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法律依據】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五條,行政機關公開政府信息,應當堅持以公開爲常態、不公開爲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