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開原則包括:(一)政府責任原則。(二)一般公開原則。(三)政府各部門之間信息互通共享原則。(四)及時公開原則。(五)保證公民能夠便捷知道有關政府信息原則。【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五條:行政機關公開政府信息,應當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