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原則是:1、政府信息公開制度的權利原則;2、政府信息公開制度的公開原則;3、政府信息公開制度的平等原則。【法律依據】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五條,行政機關公開政府信息,應當堅持以公開爲常態、不公開爲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