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開是指什麼時候

政府信息公開是指什麼時候

政府信息公開是指在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20天以內,向社會公衆公開信息,行政機關收到信息公開申請,不能直接答覆的,應當在半個月之內給予答覆,答覆延長日期最長不能超過15天,行政訴訟期限爲6個月之內。

法律依據】

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五條,行政機關公開政府信息,應當堅持以公開爲常態、不公開爲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