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補償款什麼時候發放

農村土地補償款什麼時候發放

農村土地補償款在徵收之前發放。徵收土地需要由省級以上的人民政府進行批准,其他的機關是無權批准的,否則是屬於違法徵收土地;補償標準依照批准文件中的徵收土地方案進行確定,但是不可以低於當地區片地價,否則是屬於補償違法;徵地要在徵地的範圍之內對徵地文號、補償標準等予以公告,保證被徵地戶的知情確認聽證權,否則屬於程序違法。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6條規定,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費的所有者所有。安置補助費,是國家徵收集體土地後,安置被徵收單位由於徵地造成的多餘勞動力的補助費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徵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後用於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