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應結婚的疾病有哪些

不應結婚的疾病有哪些

醫學上認爲不適宜結婚的疾病有:

1、指定傳染病,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規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風病等醫學上認爲影響結婚和生育的其他傳染病。

2、嚴重遺傳性疾病,是指由於遺傳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喪失自主生活能力,後代再現風險高,醫學上認爲不宜生育的遺傳性疾病。

3、有關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鬱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法律依據】

《母嬰保健法》第八條規定,婚前醫學檢查包括對下列疾病的檢查:(一)嚴重遺傳性疾病;(二)指定傳染病;(三)有關精神病。經婚前醫學檢查,醫療保健機構應當出具婚前醫學檢查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