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廢止時間

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廢止時間

1、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廢止時間是1989年。

2、國務院先後於1989年和2000年頒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1989年的已廢止,2000年繼續有效,但與2008年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有牴觸的地方失效。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詳細寫明瞭關於水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防止地表水污染、防止地下水污染等多方面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