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侵權有哪些構成要件

專利侵權有哪些構成要件

對於專利行爲的侵權責任,其構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侵犯的對象應當是在我國享有專利權的有效專利。

(二)有違法行爲存在。即行爲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有以營利爲目的實施專利的行爲。

(三)行爲人主觀上有過錯。侵權人主觀上的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

(四)應以生產經營爲目的。

法律依據】

《專利法》第十一條規定,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授予後,除本法另有規定的以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爲生產經營目的製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外觀設計專利權被授予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爲生產經營目的製造、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