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是指一般侵權責任所必需具備的條件。它包括:有加害行爲、有損害事實的存在、加害行爲與損害事實之間有因果關係、行爲人主觀上有過錯四個方面。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礙;(三)消除危險;(四)返還財產;(五)恢復原狀;(六)賠償損失;(七)賠禮道歉;(八)消除影響、恢復名譽。以上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併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