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生效前離婚逃債的情況有哪些

判決生效前離婚逃債的情況有哪些

涉及離婚逃債的情況,主要有幾種:

(1)債務產生後,未訴訟程序,債務人便和其配偶離婚,以逃避債務;

(2)法律文書訴訟過程中債務人和其配偶離婚逃避債務;

(3)法律文書生效後未程序,債務人離婚逃債;

(4)程序後被人離婚逃避債務。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爲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