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公務員培訓的主管機關是

我國公務員培訓的主管機關是

國家人事部。

國家人事部主要職責有:

1、研究制定人事制度改革規劃、方案,擬定人事管理政策法規,建立科學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並進行監督檢查。研究擬定機構改革人員定崗和分流的政策規定。

2、擬定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總體規劃、結構調整、工資分配的宏觀政策,編制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計劃和工資計劃。

3、管理全國專業技術人員和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工作。負責高級專門人才規劃、培養工作。組織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的選拔工作,負責來華或回國定居專家管理工作。研究完善博士後制度。負責留學人員回國安置、工作調整和有關的科研經費資助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研究擬定專業技術骨幹人才出入國和國外機構在我國招聘專業技術骨幹人才管理政策法規並組織實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