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超過1000怎麼申報

海關超過1000怎麼申報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集中申報管理辦法》(第169號署令),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從規範對象看,169號署令主要針對通過口岸直接進出的鮮活商品、書報雜誌和保稅貨物等三類特定貨物。

其中"保稅貨物"限定於通過"公路口岸"進出境並側重於保稅加工範疇的貨物(即加工貿易項下的保稅貨物),不包括側重於物流配送、分撥的貨物(如保稅區、保稅港區、保稅物流園區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和保稅物流中心、保稅倉庫、出口監管倉庫等保稅監管場所的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