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什麼時候交房

開發商什麼時候交房

當商品房已經竣工,並且達到交付使用條件以後,開發商會書面通知購房者辦理交接手續。

在進行交接的時候,開發商要提供一表兩書、《商品房面積實測技術報告書》、室內環境檢測報告和《物業管理公約》。

當購房者認爲房屋符合約定,並且在《房屋驗收交接單》上簽字以後,開發商就完成了房屋的交付。

如果開發商提供的文件不全,購房者有權拒絕接收房屋,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的責任由開發商來承擔。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一百十七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