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客體包括哪些

犯罪客體包括哪些

在刑法學中,通常把犯罪客體分爲三種,即一般客體、同類客體、直接客體。一般客體,是指一切犯罪所共同侵犯的客體,即我國刑法所保護的整個社會主義社會關係。同類客體,是指某一類犯罪所共同侵犯的客體,即刑法所保護的社會主義社會關係。直接客體,是指某一種犯罪所直接侵犯的具體的社會主義社會關係,即刑法所保護的社會主義社會關係的某個具體部分。

【法律依據】

《刑法》第十三條: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羣衆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爲,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爲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