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爲犯罪的情形包括哪些

不作爲犯罪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違反法律直接規定。是指《刑法》有直接規定的罪名,才構成犯罪,即罪刑法定原則:法無規定不爲罪,嚴禁“類推”。以《刑法》確定罪名爲準。

(二)負有法定義務。是指法律規定行爲人具有作爲義務而不作爲的行爲。

例如:母親拒絕嬰兒餵奶,造成嬰兒死亡的。屬於不作爲犯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規定,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三)拒絕履行的行爲。是指能夠有條件作爲,而拒絕履行作爲的行爲。

《刑法》第四百四十五條規定,戰時在救護治療職位上,有條件救治而拒不救治危重傷病軍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傷病軍人重殘、死亡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要達到情節嚴重或情節惡劣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