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拘役的對象包括:1、拘役一般只適用於犯罪性質比較輕微的犯罪;2、拘役多適用於社會危害性不大的犯罪;3、拘役既可適用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也可以適用於本應判處短期徒刑,但具有從輕情節的犯罪。【法律依據】根據《刑法》第七十三條,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爲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二個月。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爲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一年。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