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總則規定的代理包括哪些

民法總則規定的代理包括哪些

民法總則規定的代理包括委託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三類。

根據《民法總則》第一百六十二條,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三條,代理包括委託代理和法定代理。委託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託行使代理權。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規定行使代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