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是公安機關就近執行的,短期剝奪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刑罰。【法律依據】根據《刑法》第四十二條,拘役的期限,爲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刑法》第三十三條,主刑的種類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無期徒刑;(五)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