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對繼承權的放棄有何規定

法律對繼承權的放棄有何規定

法律對繼承權的放棄的規定是:

1、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意思表示,應當在繼承開始後、遺產分割前作出。

2、繼承人因放棄繼承權,致使其不能履行法定義務的,放棄繼承權的行爲無效。

3、繼承人放棄繼承應當以書面形式向其他繼承人表示。

【法律依據】

根據《繼承法》第二十五條,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爲接受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