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從何時開始的法律規定

繼承從何時開始的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中補充規定:繼承從被繼承人生理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時開始。失蹤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決中確定的失蹤人的死亡日期,爲繼承開始的時間。相互有繼承關係的幾個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確定死亡先後時間的,推定沒有繼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繼承人的,如幾個死亡人輩份不同,推定長輩先死亡;幾個死亡人輩份相同,推定同時死亡,彼此不發生繼承,由他們各自的繼承人分別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