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失繼承權的法定事由的規定有:1、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2、爲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3、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4、僞造、篡改或者銷燬遺囑,情節嚴重的。【法律依據】根據《繼承法》第七條,繼承人有下列行爲之一的,喪失繼承權:1.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2、爲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3、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4、僞造、篡改或者銷燬遺囑,情節嚴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