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權是指繼承人依法取得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放棄繼承權是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25條規定:“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贈後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爲放棄受遺贈。”